邓州市都司镇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23
邓州市都司镇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都司镇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邓州市都司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九州官方网站(中国)责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邓州市都司镇2017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2.2 招标编号:DCZX-HN-2017-590
2.3 建设地点:邓州市都司镇陈元村、高溪村、宣庄村;
2.4 建设内容:陈元村、高溪村、宣庄村村庄道路整修工程。
2.5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项目总投资:约75.72万元;
2.7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连续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以加盖社保中心公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查询日期在报名期间);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邓州市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工商银行8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 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被授权代理人与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被授权代理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文件、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和社保部门证明或近三个月的缴费凭证、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查询日期在报名期间);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散装不接收。
4.3招标文件发售另行通知,售价5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都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69278921
招标代理机构:九州官方网站(中国)责任有限公司
联系人:訾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邓州市都司镇人民政府
九州官方网站(中国)责任有限公司